什么是人权?

  人权是所有人与生俱有的权利,它不分种族、性别、国籍、族裔、语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地位。人权包括生命和自由的权利、不受奴役和酷刑的权利、意见和言论自由的权利、获得工作和教育的权利以及其他更多权利。人人有权不受歧视地享受这些权利。

国际人权法

  国际人权法规定了各国政府的义务,规定了政府采取行动的特定方式或应避免的特定行为,以促进和保护人权及个人或团体的基本自由。

  联合国最大的成就之一是创建了全面的人权法体系。所有国家都可以加入这一套普遍适用、受到国际保护且所有人都向往的准则。联合国对公民、文化、经济、政治和社会权利等一系列国际公认的权利做了界定,同时还建立促进和保护这些权利的机制,协助会员国履行各自的责任。

  联合国人权法体系的基础是大会于1945年通过的《联合国宪章》和1948年通过的《世界人权宣言》。此后,联合国逐渐扩大人权法的范围,设立妇女、儿童、残疾人、少数民族以及其他脆弱群体的权利标准,保护他们免受许多社会中长期普遍存在的歧视。

《世界人权宣言》

  《世界人权宣言》是人权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世界人权宣言》由来自世界各地区不同法律和文化背景的代表起草,通过联合国大会于1948年12月10日在巴黎通过的第217A(III) 号决议宣布,作为衡量所有国家和人民取得成就的共同标准。它第一次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应得到普遍保护。自1948年通过以来,《世界人权宣言》已经被翻译成500多种语言,是世界上被翻译最多的文件资料,是许多新独立国家和新兴民主国家的宪法的思想源泉。《世界人权宣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两个《任择议定书》(针对投诉程序和死刑)以及《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及其《任择议定书》共同构成了《国际人权法案》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于1976年正式生效。旨在促进和保护以下人权:

                                                                                           享受公正和良好的工作条件的权利;

                                                                       享有社会保护、相当的生活水准和能达到的最高的体质和心理健康的标准的权利;

                                                                       获得教育以及享受文化自由和科学进步所产生的利益的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其《第一项任择议定书》于1976年正式生效,其《第二项任择议定书》于1989年通过。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行动自由;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审判以及无罪推定;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意见和言论自由;和平集会;结社自由;参与公共事务和选举;保护少数民族权益等权利。公约禁止任意剥夺生命;酷刑、残忍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奴役和强迫劳动;任意逮捕或拘留;任意干涉隐私;战争宣传;歧视;鼓吹种族或宗教仇恨。

人权公约

  1945年后通过的一系列国际人权条约和其他文书扩大了国际人权法的构成。它们包括《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1948年)《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国际公约》(1965年)《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1979年)《儿童权利公约》(1989年)《残疾人权利公约》(2006年)

人权理事会

  2006年3月15日,由大会建立并直接负责的人权理事会取代了成立60年之久的联合国人权委员会,成为联合国政府间负责人权的主要机构。理事会由47个会员国代表组成,肩负着在世界各地加强促进和保护人权的任务,应对人权突发事件等侵犯人权的状况并就这些问题提出建议。

  人权理事会最具创新性的特色是普遍定期审议机制。通过这一独特的机制,理事会每四年对联合国192个会员国的人权状况评估一次。普遍定期审议是由人权理事会支持、会员国推动的合作性过程,它为每个会员国提供机会说明已采取哪些行动改善人权状况,以及在改善国内人权状况和履行国际义务时要应对的挑战。普遍定期审议确保全面、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国家。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担负开展联合国人权活动的主要责任,负责应对严重侵犯人权事件并采取预防行动。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是联合国人权活动的协调中心,协助人权理事会、条约机构(监督条约遵守情况的专家委员会)和其他联合国人权机构的工作,此外还开展实地人权活动。

  大部分人权核心条约都有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缔约国的条约执行情况。如果个人权利受到侵犯,可以直接向人权条约监督委员会投诉。

人权和联合国系统

  联合国在和平与安全、发展、人道主义援助以及经济和社会事务关键领域的所有政策和方案都会涉及人权这一跨领域主题。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几乎所有联合国机构都参与了保护人权这一工作。例如,可持续发展目标重点关注发展权;联合国粮食及农业组织捍卫食物权;国际劳工组织界定并保护劳动权;联合国妇女署宣扬性别平等;类似人权还有儿童权利、土著人民权利和残疾人权利。

  每年的12月10日为人权日


来源:联合国新闻

责任编辑:Nina Chen